与最高检调研组同行·一线探访|四川宜宾: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维护民生福祉做实“检护民生”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
作者:刘正人 牛秀敏 吴怡铭
发布时间:2026-08-25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spp.gov.cn/spp/zdgz/202608/t20260825_735465.shtml
与最高检调研组同行·一线探访|四川宜宾: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维护民生福祉做实“检护民生”
“万事皆宜”背后的法治底气
四川宜宾: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维护民生福祉做实“检护民生”
寻迹江之头,此地最宜宾。这座被评为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”的长江首城,幸福底色不仅在于山水宜居,更源于司法力量对民生冷暖的坚定守护。
今年5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来到四川宜宾,围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调研。他在宜宾市检察院调研民事检察工作时强调:“民事检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民生福祉和合法权益保障。法治有所期、人民有所呼、检察有所应。”
宜宾市检察机关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落实“检护民生”要求?近日,记者沿着最高检调研组的足迹实地探访,记录民事检察履职护航民生、守护公正的生动实践。
一枚伪造印章牵出千万元假担保
“1400万?公司什么时候给别人担保过?”
2020年的一天,一份突如其来的法院执行通知书,让云南某水电公司负责人瞬间蒙了,他的第一反应是“弄错了”。然而白纸黑字的文书连同附带的判决书复印件却不容置疑:一年前,宜宾市叙州区一家贷款公司将成都某商贸公司告上法庭,索要1400万元借款本息,而令水电公司负责人错愕的是,某商贸公司虚构对水电公司享有2466万元货款债权,并以此向贷款公司提供质押担保,水电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水电公司对此毫不知情,却无辜背负巨债。
“公司从未签过相关担保合同,也从未开过股东会。”水电公司随即向叙州区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。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:“若水电公司所言属实,这份担保文件可能是伪造的。而伪造文件,最无可辩驳的破绽往往就在印章。”检察官迅速调取了水电公司在公安机关的印章备案登记,发现印章编号后四位为“1649”,而担保文件上印章编号后四位为“1643”。司法鉴定意见也证实:两枚印章并非同一枚。
突破口由此打开。办案团队兵分两路,一路奔赴水电公司项目地,调取2016年至2018年全部财务材料和对外签署合同,未发现该公司在此期间使用过编号后四位为“1643”的印章。另一路前往成都调查,发现商贸公司早因长期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,实为一家“空壳公司”。一条通过虚构质权、伪造担保文件,企图将千万债务转嫁给无辜第三方企业的操作链条逐渐清晰。
2025年4月,宜宾市检察院向宜宾市中级法院依法提出抗诉。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,法院采纳抗诉意见,撤销原判、驳回起诉,成功为企业卸下了1400万元的担保包袱。
一枚伪造的印章险些让无辜企业背上千万元债务,暴露出部门之间数据壁垒犹存、“信息孤岛”未消的症结。个案纠偏只是治标,堵住漏洞才是治本。宜宾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,与市委政法委、市中级法院、市公安局会签线索移送协作办法,以制度合力打破协作堵点,拓宽线索发现渠道。3年来,该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,依托线索移送机制,办理假担保、假票据、假借贷相关案件43件,以精准监督的韧劲,切实维护司法公信。
一份“迟到”裁定书背后的程序突围
“账户冻结了,连裁定书的影子都没见着。”回想起2025年7月的那个下午,宜宾某出口贸易公司负责人朱某仍心有余悸——财务紧急汇报:公司无法转账,银行告知账户“被法院冻结”。资金往来受阻,企业被迫停转。
事情起因是一场劳动争议。因终止与超龄员工杨某的劳动合同,杨某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,法院裁定冻结贸易公司银行账户50万元。然而该公司并未收到过裁定书,复议申请也被驳回。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朱某向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。
“当务之急是厘清法律程序。”承办检察官迅速调取仲裁卷宗、对接承办法官、当面听取杨某的诉求。经查,法院裁定保全符合法律规定,但未依法送达文书,程序确有瑕疵。一边是企业因“盲冻”陷入停产危机,一边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必须保障,发一份检察建议指出程序瑕疵固然履职到位,但企业的燃眉之急怎么解?杨某的担忧谁来回应?
一场“担保置换”的攻坚就此展开。承办检察官先向朱某释法说理,把担保置换方案的可行性讲清楚,征得企业同意;面对杨某“解冻后钱被转走”的顾虑,检察官耐心解释:“等值担保财产与冻结款项法律效力等同,企业‘活’了,您的工资才有着落。”经过多轮沟通,杨某终于打消了疑虑。2025年8月,该公司以担保人出具的50万元定期存款单作为等值担保财产。法院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,账户解冻。随着货物一车车发往港口,企业运转恢复如常,杨某的权益也得以保障。
类似上述案件“仔细审查、多走一步”的探索,是宜宾市检察院编制《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审查索引》的始因。据了解,今年2月,该审查索引正式编发,将管辖、回避、证据、送达等94个易疏漏点位一一列明,为基层检察院办案提供精准指引。
“闪电过户”背后的猫腻
孙某想不通,明明法院已经查封了吴某的房产,可恢复执行时却说“无财产可供执行”。
案情回溯到2020年11月,孙某与吴某、林某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,两人需偿还孙某7.5万元借款本金。因二人未能按期履行,孙某于2021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随即查封了吴某名下价值54万余元的商品房,查封期至2024年8月。2022年1月,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但吴某依旧赖账,孙某于2023年4月申请恢复执行,法院经查吴某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,再次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无奈之下,2025年3月,孙某向江安县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。
为了弄清执行标的的去向,承办检察官来到江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。翻开交易记录,他的目光定在了一条信息上——2022年8月5日,吴某名下那套被法院查封的商品房过户了。2022年8月3日,法院出具解封裁定;8月5日上午,吴某归还银行贷款;8月5日下午,房产过户给他人。解封、还贷、过户,三天之内一气呵成。“这个时间节点紧凑得像提前安排好的。”承办检察官说,所谓的“执行和解”不过是吴某拖延时间的幌子,目的在于先骗取法院解封,再火速转移房产,所得款项还了贷款后便再无踪影,孙某的债权就此落空。通过复盘执行卷宗,承办检察官还发现,卷宗少了解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审签文书、送达回证,法院的解封程序不规范。
今年1月,江安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:对吴某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处理,完善“终本”程序审核机制,规范解封程序。法院迅速采纳,吴某被司法拘留十日,法院还开展了“带财产终本”案件的专项排查。江安县检察院将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。吴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,主动履行全部债务并赔偿孙某损失,取得谅解。检察机关综合其自首、主动履行等情节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至此,孙某的五年追债路终于画上了句号。
吴某这套“执行和解—骗取解封—火速过户”的把戏,暴露出“带财产终本”、解封程序不规范等共性问题。2025年7月以来,宜宾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开展了逃避执行专项行动、民生领域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活动,在劳动报酬、工伤赔偿、赡养费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监督力度,推动执行到位53万余元,真正将胜诉当事人的“纸上权益”兑现成“真金白银”。
识破一枚伪造印章;解冻一笔事关企业存亡的货款;追回一笔险些“蒸发”的债权——宜宾市检察机关以精准监督为利剑,破维权之困局,止纷争于案结。正如最高检调研组在宜宾调研时所指出,绝大多数民事裁判作出在基层、执行在基层,要着重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。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,宜宾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全力打通执行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每一份判决都落地有声。
“民事检察一头连着国计民生,一头连着千家万户。只有不断提升监督精准性,才能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”宜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吴华斌表示,宜宾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六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,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坚持司法为民,强化法律监督,让“万事皆宜”不仅是宜宾这座城市口号,更是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。
(本报全媒体记者曹颖频 李敏 通讯员熊婉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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